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通知

    2021-06-02 14:55:12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应为我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科学技术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文社科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5.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进行申报。

  (二)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

  1.科学技术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81 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总数应在2人以上6人以下,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团队成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三)研究内容。研究内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鼓励积极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研究,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鼓励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经略海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控、生物医药及先进医疗器械等国家战略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文物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四)相关要求。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划,合理的经费预算,要有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满足青创科技计划研究所需要的科研条件。创新团队具有自筹一定研究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限额

  根据各高校符合年龄要求的博士数量、学校类别等因素确定申报限额。学校本年度科学技术类和人文社科类共可限项申报5项。

  各学院限申报1项。

  已申报/参加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建设团队的,不得再申报/参加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

  三、申报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1项。推荐结果要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1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6月11日上午11:30前,将《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版和《学院推荐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报送1401,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团队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成绩,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在学校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组织网上申报。

  (三)网上申报。“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的“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221.214.56.13:8089/)是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各申报团队按申报系统的说明、提示和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暂定为2021年6月14日--6月25日。

  四、有关要求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遵循“择优支持、年度报告、终期考核”的原则,经学校推荐,教育厅组织评审,择优支持,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是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团队负责人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研究课题的研究规划,合理确定产出目标。

  (三)《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情况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孙晓东,贾玉辉,58957773,kjcjhk@qau.edu.cn。

  附件:

  1.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科学技术类).docx

  2.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人文社科类).docx

  3.学院推荐表.docx

 

科技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