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9 10:23:49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2017年度科研奖励(文科)根据第一次公示情况进行了补充和修改,著作、译著已聘请校外专家进行了认定。现将2017年度科研奖励(文科)情况予以第二次公示,请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认真核实,并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25日前将分管科研院长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学院或单位盖章的核实结果书面报科技处,如与公示材料不一致的请特别说明。
联系人:辛丽轲,联系电话:86080773,邮箱:skc@qau.edu.cn
科技处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