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8-12-03 15:25:43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264号,附件1)转发你们,请按照申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发布的指南要求,于2019年1月10日16:00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完成预申报书的网上填报。2019年1月1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预申报书(一式两份)自行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因需推荐单位审核推荐,请有申报意愿的提前与科技处联系。
    项目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提报申请书时,需同时提交《承诺书》(附件2),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将承诺书寄送至青岛市科技局。
    申报项目审核推荐具体情况,请咨询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
    联系方式:刘淑婷  85911346  85911985。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原文)
2.承诺书(纸质,向青岛市科技局提交)
3.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4.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5.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科技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