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7-09-13 10:55:22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改革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为重点,聚焦科技自主创新、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开展的创新研究。软科学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详见《2017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鼓励单位、团队合作研究联合申报,鼓励申报单位吸收成果应用单位人员(包括公务员)参与研究,以增强成果的应用性和针对性。优先支持了解和掌握我省政策需求,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人员和研究团队。

  2.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为申报单位人员,限报1项,并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项目的申报。

  3.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在研或未完成结题(包括结题未通过)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申报项目应符合软科学研究定位要求,能为我省各级决策部门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重点项目,题目必须与发布的项目题目相一致,不得更改题目或加副标题,具体研究内容自行拟定。重点项目立项遴选参照招投标方式进行,对每个项目的多个申报者只确定1名最优者立项。

  2 .申报一般项目需提交阶段性软科学研究成果。

  (1)一般项目申报应提交已完成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作为申报立项遴选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参考。

  (2)阶段性研究成果的要求为:提交字数在3千到1万字的研究成果。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具有权威性和时效性,理论研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前沿性、前瞻性和学术价值,对策建议具有创新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研究成果必须是具有原创性、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以相同或相似内容、题目已列入其他计划的不得申报。

  4.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5. 一般项目申报题目不得与本年度软科学重点项目重复。选题要以决策应用为导向,研究成果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项目立项以阶段性研究成果作为立项遴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项目研究要求

  1、紧扣主题,目标明确。课题的整体设计条理清晰, 框架设计合理,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和较强的创新性。

  2、方法得当,论证全面。项目研究重在深入调研分析当前形势及现状,积极运用先进理论、数据分析等新理论、新方法、新工具,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学术性和应用性相结合。通过建立模型、动态模拟、数学工具等,对问题进行必要的简化与精确的描述,进行求解和分析。论证分析透彻,真实权威,逻辑清晰,观点明确新颖。

  3、问题突出,对策适当。研究问题深入,提出问题有识,解决问题可行。对策建议要具有操作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五、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申报人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进行推荐。不受理个人(自然人)的直接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网上申报地址: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单位账号由主管部门建立,申报人账号由申报单位建立。主管部门名单请到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无申报账号的教师请联系科技处。

  2.申报时间及要求

  网上申报于2017年9月18日截止。申报者登陆申报系统后下载2017年版本申请书,严格按照说明填报后上传,待主管部门推荐后下载申请书并打印(推荐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编号)。请申报老师及时关注申报系统自己账户的审核状态,如审核通过后,请一定在截至日期前打印。

  书面材料受理日期截止于2017年9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重点项目:须网上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并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四份。一般项目:须网上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申请书,并报送纸质申请书二份和基本信息表四份。基本信息表内容和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和单位相关信息

  3.网上申报内容与书面材料应一致,不一致的以网上申报为准。未通过网上申报、推荐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申报项目经主管部门网上推荐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4.请申报教师仔细阅读申报说明,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递补,。

  5.项目主管部门及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按照要求进行组织申报。

  六、其他事项

  1.软科学办公室与课题研究人员对立项项目成果拥有共同所有权、使用权,软科学办公室有优先使用权,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

  2.一般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必须要有明确的经费来源,经费未落实的不得申报。

  3.申报者承诺将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4.项目完成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联系人:辛丽轲;联系电话:86080911

 

  附件:2017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