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2019-07-04 15:28:29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保证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现启动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预申报工作,将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学院辅导论证(2019.7.5—2019.8.20

  各相关学院应根据自身的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分类细化指导。根据申报书选题和专家意见,确定重点申报教育部还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分别辅导推荐。

  2.申报材料论证与初选(2019.8.21—2019.9.1

  各相关学院确定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推荐项目后,根据各项目的特点,进一步论证申请书。各学院推荐到学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两项,同时报送论证会召开的详细信息(如指导专家、专家意见、地点等)。科技处于8月底组织专家对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论证、筛选,没有遴选上的项目直接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推荐材料评选与意见反馈(2019.9-2019年底)

  学校、学院两级继续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议,对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进一步的细化论证、修改完善。

  二、其他相关要求

  1.根据有关规定,同一主持人不能同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限项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限项,请各学院认真辅导和分类推荐。

  2.各院部应根据工作安排,做好本单位申报组织与协调工作,按时做好相关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沟通。

  3.科技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俊、辛丽轲,电话:86080773,邮箱:skc@qau.edu.cn

 

 

                                        科技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