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2 16:29:33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现对往年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进行结题。
一、请认真阅读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二、课题承担者需提交材料:
1、鉴定结项申请;
2、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立项超过1年的项目都要写)
5、项目成果资料;(我校自筹资助的项目原则上必须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层次文章)
6、《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不得作为鉴定组长)
注: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三份。
三、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7日前将装订成册材料和结题汇总表报送科技处(主楼1401),结题汇总表发送到邮箱skc@qau.edu.cn。
联系人:辛丽轲;联系电话:86080773
科技处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