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上半年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8-09 10:29:32           浏览数:0

各专利申请人: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青发〔2016〕24号)、《青岛市财政局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教〔2015〕50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青岛市国(境)外发明专利和国内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

   1、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PCT专利申请:依照PCT规则取得国际检索报告日在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PCT专利申请; 每件资助1万元。

  2、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的国(境)外授权发明专利;单位每件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五个国家予以资助。

  3、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授权公告日为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

  二资助申报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取得国际检索的,需提交《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国际检索报告》(210表)复印件和缴费通知书(两份)

  2、对取得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的资助,需提交《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2),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的复印件或《授权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3、属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需提供《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3),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和发明专利授权文本扉页的复印件(两份)

对于共同申请(授权)的专利项目,申报人是多个共同专利申请(专利权)人的,应委托或指定共同权利人之一办理资助手续,需填写委托书(附件5

  注:1、附件1、附件2、附件3只提供电子版;

  2、纸质申报材料(复印件)两份。

三、材料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刁志凯   电话:86080431 电子邮箱:kjccgk@qau.edu.cn

   

  附件1: PCT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表
  附件2: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
  附件3: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
  附件4:青岛市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请、领取委托书

  附件5:附件5-2017上半年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到6.30

                                           科技处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