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2 16:48:49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出台的《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400号),为有序组织申报,特通知如下。
项目需要通过省科技厅或者青岛市科技局组织推荐申报,请有申报意愿的提前与科技处联系。
1.请申报负责人认真研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内容和要求,并结合《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2.请按照通知、指南和形式审查内容,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编写预申报书,并将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于2018年1月26日前提报科技处计划科邮箱,向上级主管单位申报并编写推荐函。逾期未提报的,将不予推荐。
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科技部公布了“两岸联合资助研发项目”和“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2017年度申报指南(附件1、2),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人:黄毅 高飞 贾玉辉
联系电话:86080773
邮箱:kjcjhk@qau.edu.cn
青岛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 刘淑婷
联系电话:85911346 85911985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附件2:承诺书(向青岛市科技局提交)
附件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