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9-09-06 09:12:25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扶贫助力乡村振兴若干措施》(鲁科字〔2019〕89号)安排,为做好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申报主体

  支持对象是科技特派员牵头组建的科技扶贫服务队。申报主体是牵头组建科技扶贫服务队的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

  二、支持重点

  主要内容: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和脱贫攻坚等任务目标,坚持“项目、人才、平台”一体化,重点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与示范、科技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基层科技人才培养,为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提供多方式科技指导服务等。

  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至少落地转化应用示范科技成果1项,指导服务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15个左右,培养基层科技人才2-3名,建立科技扶贫示范基地1个,地方相关特色产业规模效益明显提升,村集体或农户收入明显增加。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山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由牵头组建科技扶贫服务队的科技特派员担任;应具有从事基层科技服务工作的经历和经验,具有一定的农业领域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热心在基层一线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或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等。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4 个 2”重点区域和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帮扶村、省直基层联系点、乡村振兴联系村等区域实施的项目;优先支持新建农科驿站或完善提升农科驿站服务功能的运营主体申报的项目。

  (四)每个项目补助经费10万左右。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2019年-2020年),实施期结束需及时申请结题验收。不能按期结题验收的,需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准备。

  1.申报材料由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构成。申报书由项目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按照申报书、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等顺序,以正式出版书籍样式装订成册。

  (二)申报材料审核。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提交所在市科技局。

  (三)申报材料推荐。各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9月12日前,正式行函向省科技厅报送申报材料(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同时报送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贾玉辉,86080773,13791819262

  附件: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

 

科技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