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2018-04-09 10:26:12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科技部发布了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1. 2018年第一批项目将支持我国与12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开展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任务数121-128项左右,详见申报指南(附件)。
    2.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指南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结合自身科研优势和特色组织申报。
    3. 项目申报需要通过省科技厅或青岛市科技局推荐申报,请有申报意愿的单位、项目负责人提前与科技处联系。
    4. 项目申报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时间为:4月16日8:00至5月15日17:00。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