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19-03-19 14:30:14           浏览数:0

各学院、专家: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于近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工作重点
    全面贯彻落实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三二一”工程部署,2019年度省科技奖励工作突出以下重点:
    1、服务全省重大战略。重点奖励对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聚焦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动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平台、大科学中心、大科学装置建设,有力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成果;
    2、突出自主创新。重点奖励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在关键科学问题、基础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提升我省自主创新水平的科技成果;
    3、激发基层科技创新活力。重点奖励来自基层科研一线、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培育基层科研人员成长、支撑中小微企业迅速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优化全省创新力量布局的科技成果;
    4、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重点奖励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融通创新,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提高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科技成果;
    5、推动科技惠及民生。重点奖励在医养健康、资源环境、食品安全、精准扶贫等领域满足百姓迫切需求,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推动与改善民生需求紧密结合的科技成果;
    同时,按照“进位赶超”创新行动计划部署,为鼓励和支持我省优秀科技成果争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对2017、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团队申报的科技成果,同等条件下优先授奖,形成持续培育机制,凝聚高层次人才团队为我省科技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提名办法和条件
    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可以由单位提名。
    (一)提名条件
    提名项目和人选除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17年3月31日前正式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3月31日前在我省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权属的主要支撑材料不低于40%,第一完成人权属的支撑材料不低于20%。
    3.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提名。
    4.参评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每人限申报一项。
    5.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创新点、发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获国家、山东省或其他省部级政府奖励项目中使用过。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涉密项目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
    (二)注意事项
    科技奖励提名工作是省科学技术奖励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优化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和服务的重要内容,提名单位(专家)是提名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担当、落实好其主体责任。
    1.提名书是评审的基础材料和主要依据,原则上由提名单位(专家)提供。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提名意见、项目简介、客观评价等必须由提名单位(专家)客观、真实、准确做出。提名单位(专家)填写的内容将向社会公示。
    2.被提名人须提供客观性材料,提名单位(专家)要对有关内容严格审查,并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客观性材料包括:省自然科学奖提名书有关重要科学发现、论文专著目录、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主要完成人情况等客观内容和证明材料;省技术发明奖提名书有关主要技术发明、推广应用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情况、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主要完成人情况等客观内容和证明材料;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有关主要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情况、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情况等客观内容和证明材料。
    3.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是参评省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首要条件,参评时须提交成果转化绩效证明(建议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
    经济效益要严格按照效益核算办法如实填写,并在附件中提供财务、税务等佐证材料。经济效益仅指项目完成单位及推广应用情况中所列应用单位产生的效益。应用证明须应用(法人)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
    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材料
    通过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在线填写和上传。使用推荐号和登录口令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可以从省科技厅网站登录),按要求填写。公共安全类项目不得通过网络提名。
    2.纸质版材料    
    网上提交电子版提名材料后,可以通过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电子版提名材料和纸质版提名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
    相关纪律要求
    1.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通报、限制参与省科技奖励活动、限制申报各类科技计划等处理。
    2.提名省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项目的技术水平、应用情况应客观、如实、准确填写。2019年起,省科技厅将建立严格的核查机制,对省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候选项目的技术创新水平、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现场核查,对弄虚作假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3.2019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人选)一律不予撤回。有擅自以主客观原因不参加会议答辩等行为的项目团队,省科技厅将取消该团队后续申报省科学技术奖资格。
四、几点要求
    (一)时间安排
    1、省科技厅申报时间:网络推荐时间为4月1日—4月19日。纸质推荐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4月25日。
    2、学校组织申报阶段时间:
    (1)报奖人信息报科技处:3月20日—3月22日。
    (2)学科组和学院论证:3月25日—3月29日。
    (3)学校论证:4月1日—4月10日。
    (4)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4月11日—4月16日。
    (二)申报过程中注意:
    1、请申报人认真学习《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关于改进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意见》和《2018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严格按照“推荐书填写说明”组织材料,根据“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做好自我审查。
    2、务必在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历史论文专利查重”模块中,自行查询参评项目拟用论文、专利是否已在往年获奖项目中使用,杜绝论文、专利等支撑材料重复使用。
    联系人:刁志凯
    电话:86080431
    邮箱:kjccgk@qau.edu.cn
    附件:
        1.201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

科技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