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3 09:51:59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前期工作安排,科研系统填报完善的项目奖励已发放。
现补充2019年度有到位经费,由于未在科研系统填报信息,未发放奖励的项目。请各学院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系统完善相关项目信息,学院审核,通过。项目负责人填写《 学院2019年度科研项目奖励补充发放申请表》,根据《青岛农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修订)》(青农大校字〔2017〕76号)规定,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分别按当年到位经费的6%、4%和2%给予奖励;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人文社会科学和软科学类科研项目,分别按当年到位经费的12%、8%和4%给予奖励,按照2019年项目到位经费计算出奖励金额,确定分配方案,学院汇总,院长签字,盖章后,于6月15日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科技处1401房间。
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及时更新科研系统相关信息。
联系人:孙晓东 贾玉辉 联系方式:58957773
附件: 学院2019年度科研项目奖励补充发放申请表
科技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