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往年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进行统一结题的通知

    2019-03-13 09:56:42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现对往年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进行结题。

  一、请认真阅读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二、课题承担者需提交材料:

  1、鉴定结项申请;

  2、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立项超过1年的项目都要写)

  5、项目成果资料;(我校自筹资助的项目原则上必须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层次文章)  

  6、《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不得作为鉴定组长)

  注: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胶状成册三份。

  三、请项目负责人于3月18日前将装订成册材料和结题汇总表报送科技处(主楼1401),结题汇总表发送到邮箱skc@qau.edu.cn

  联系人:辛丽轲;联系电话:86080773

 

  附件:1.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2.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汇总表

 

科技处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