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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

    2019-09-16 08:37:27           浏览数:0

  “去年4月份以来,受‘猪周期’下行、非洲猪瘟疫情冲击和一些地方不当行政干预的影响,我国生猪产能持续下滑,今年猪肉供应相对偏紧,价格上涨较快。”9月11日,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说。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思路、目标和政策措施。

    于康震表示,《意见》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策扶持,加强科技支撑,推动构建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猪产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提出自给率目标保持在95%左右

    我国是生猪生产和消费大国,生猪的饲养量约占全球一半,猪肉在居民肉类消费结构中的占比高达62.7%。

    《意见》提出了猪肉自给率、养殖规模化率和规模养殖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三方面量化目标。首次提出省负总责的总要求,强调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意见》提出,全国猪肉自给率的目标保持在95%左右。2018年,我国猪肉产量是5403万吨,全球猪肉总出口量约800万吨,不到国内猪肉产量的15%。”于康震说,解决中国老百姓吃肉的问题,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基本自给的方针,这就是为什么提出了95%的自给率目标。这也是《意见》里的一个重要亮点。

    抓住生猪转型升级关键薄弱环节

    养殖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猪肉是我国大多数居民最主要的肉食品。

    《意见》既立足当前,提出了六方面具体政策措施;又着眼长远,提出了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完善疫病防控体系和健全现代生猪流通体系三大体系。

    生猪生产发展长期受到贷款难、用地难和粪污治理难多种因素的制约。

    《意见》明确要求,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保障养殖用地需求,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等等。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项目支持,比如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非畜牧大县纳入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实施范围,提高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额等。这些政策项目抓住了生猪转型升级的关键薄弱环节,将助推生猪生产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于康震说。

    科学划区 严禁对养殖场“一关了之”

    有些地方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由,扩大禁养区的范围或者对养殖场“一关了之”。

    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对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和管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针对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和限制散养户等违法违规的问题进行排查;立即整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超划禁养区的情形,坚决、迅速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和超划的禁养区;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对于确需关闭和搬迁的养殖场户,要给予合理的过渡期,避免清理代替治理,严禁‘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