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7 17:53:03 浏览数:0
学风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学术诚信是学术创新的基石,学术不端行为是对学术诚信的严重背离和对学风的重大伤害。长期以来,教育部和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学风建设,积极推进学术诚信宣传教育,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教育部曾在2016年4月5日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了第40号教育部令《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该《办法》采用一般性概括与列举式规定相结合的表述方式界定了学术不端行为,已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条明确规定,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列为学位论文作假的行为,并在第7条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相关制度明确指出以“零容忍”的态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但是,高校学术不端行为仍不同程度存在,败坏了高校学术风气。
为弘扬科学精神,创建诚信校园,营造良好学术生态,加深研究生对于遵守学术诚信和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认识与理解,现附相关典型案例在后,旨在使研究生时刻铭记科研诚信,坚守学术伦理和道德,坚定抵制学术违规行为和恪守学术道德的信念,用严谨踏实的精神开展科研工作,培养良好的学术品德。
附: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例(案例主要参考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警示材料,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高校官方发布的处理本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报及光明网、新京报、中国新闻网、环球时报、澎湃新闻等媒体的报道)
(二)抄袭
案例8——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抄袭被撤销学位
2021年11月3日,针对引发热议的湖南大学2016届软件工程硕士毕业生陈杰学位论文涉嫌100%全文抄袭北京理工大学2016级研究生赵连伟硕士论文《面向新媒体的新闻缩写关键技术研究》事件,湖南大学公布了核查结果。经查,陈杰的硕士学位论文《面向新媒体的新闻缩写关键技术的新闻缩写关键技术研究》构成学术不端,依据相关规定,已撤销陈杰硕士学位,取消其导师唐克龙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案例9——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学位论文抄袭被撤销学位
2020年11月6日,南京学术学院通报郭彦努论文抄袭事件的调查结果。经查,认定郭彦努的博士学位论文《祁彪佳的园林世界》和其期刊论文《绍兴石宕园林研究——以羊山石佛寺为例》存在多处抄袭、剽窃现象,情节严重。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决定撤销郭彦努艺术学博士学位,注销其博士学位证书。
案例10——湖南大学硕士生抄袭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2019年3月27日,曝出湖南大学硕士毕业生刘梦洁完成于2018年4月的硕士论文《腐败对企业逃税的影响研究》涉嫌抄袭自己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而刘梦洁的硕士生导师洪源副教授正是其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专家。两篇论文累计重复15626字,使得自己2019年完成的博士论文的送审和查重受到影响。4月2日,湖南大学通报了关于该校学生刘梦洁硕士学位论文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的处理结果,决定撤销刘梦洁硕士学位,给予其导师洪源警告处分,取消导师资格,调离教学岗位。
案例11——解放军疾控所原所长涉论文抄袭被撤销博士学位
2019年4月,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下发《关于撤销黄留玉博士学位的决定》。该决定指出,经军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定,大学(原第三军医大学)2004级军队统招博士研究生黄留玉的博士论文《痢疾杆菌侵袭HeLa细胞基因表达谱的研究》与原军事医学科学院2000级博士研究生史兆兴学位论文《痢疾杆菌福氏2a与HeLa细胞之间的相互作用》内容部分重复,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史兆兴的指导老师为苏国富和黄留玉。在黄留玉博士论文的致谢中,他向包括苏国富研究员和“本实验室的史兆兴副研究员”在内的同仁都表达了感谢。
案例12——暨南大学博士生论文抄袭被撤销博士学位
2018年6月5日,暨南大学2014级广告学已毕业博士生熊科伟发表的多篇论文涉嫌抄袭、剽窃。
2018年7月1日,暨南大学发布通报,经校外专家鉴定和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认定,熊科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不符合学术规范,存在严重抄袭、剽窃现象,情节恶劣。依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暨南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决定,撤销熊科伟博士学位。同时启动对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追责程序。
案例13——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抄袭被撤销学位
2016年1月24日,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文秘档案学系档案学专业硕士毕业生陈振的学位论文《档案开放利用与信息安全保障研究》被曝与安徽大学管理学院档案学专业硕士毕业生刘俊玲的学位论文《档案开放利用的信息安全保障研究》高度相似,连中文题目、摘要、关键词,甚至致谢语都到了近乎一字不差的程度。
2016年1月28日,经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调查,认定陈振硕士学位论文《档案开放利用与信息安全保障研究》构成学位论文作假,山东大学决定撤销陈振的硕士学位,取消其导师刘旭光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案例14——安徽大学论文抄袭被撤销学位
2016年3月22日,安徽大学研究生院通报两起论文抄袭事件的调查结果。安徽大学历史系历史文献专业2007届硕士研究生刘英慧的学位论文《王莽、刘秀以儒治国之比较》大面积抄袭曲阜师范大学历史学中国古代史专业2006届硕士研究生孔凡华的《王莽、刘秀以儒治国之比较》;安徽大学历史系历史文献学专业2007届硕士研究生魏峰的学位论文《秦始皇、汉武帝文化政策比较再研究》大面积抄袭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古代史专业2006届硕士研究生孔宇的《秦皇汉武文化政策之比较》。值得一提的是,刘英慧、魏峰的论文指导教师都是安徽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导周致元,孔凡华、孔宇的论文指导教师都是时任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张秋升。
安徽大学撤销刘英慧、魏峰硕士学位,取消周致元硕士生指导老师资格两年。同时,此二人毕业时共同就职于青岛广播电视大学,时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的刘英慧被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退回读研期间的补助。
案例15——吉林大学论文抄袭被撤销学位
2016年3月22日,吉林大学公布两起论文抄袭事件的处理结果。吉林大学应用数学专业2008届硕士毕业生李锐的学位论文《基于近景摄影测量和模式识别技术的直升机落点位置自动测量研究》抄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07届硕士毕业生朱笑笑的《基于近景摄影技术的直升机落点位置测量研究》;吉林大学软件工程专业2007届硕士毕业生周松的学位论文《辽宁地税征管系统稽查模块的设计与实现》抄袭沈阳工业大学计算机技术专业2005届硕士毕业生郑策的《税务征收系统中稽查模块的设计与实现》。
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撤销李锐、周松硕士学位,对相关指导教师给予相应处理。
案例16——北京物资学院毕业生因论文抄袭被撤销硕士学位
2016年4月,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工程硕士生胡非在《中国市场》2012年第15期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北京地区物流发展的基础、特色和优劣势分析》涉嫌抄袭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博士生林自葵,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汝宜红等人合著的《北京地区物流发展的基础、特色和优劣势分析》。北京物资学院经过调查,认定胡非存在抄袭、剽窃行为,严重违反学术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暂行规定(试行)》等规定,北京物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注销胡非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撤销胡非物流工程领域专业硕士学位。
案例17——重庆大学教授论文抄袭被免职并撤销博士学位
2014年9月,媒体报道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刘洪彪发表于《重庆大学学报》2009年第15卷第6期的论文《晚清县级以下基层政权对地方社会的监控》,与《中山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上发表的论文《晚清县以下基层行政官署与乡村社会控制》(作者贺跃夫)“除标题略有改动外,其余一模一样”。当时,刘洪彪是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2014年12月30日,经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决议,撤销刘洪彪于2010年获得的历史学博士学位。重庆大学通报称,2013年6月3日,刘洪彪主动向学校详细报告其论文抄袭问题并书面作出深刻检讨,学校在对刘洪彪抄袭论文情况进行调查后,确定抄袭情况属实,并于2013年11月作出了免去其所担任所有职务的决定。
案例18——西南交大副校长黄庆论文抄袭被取消博士学位
2007年7月至8月,西南交通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庆的2篇署名论文,被举报涉嫌抄袭或过度引用,之后举报材料被发到网上。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在学界及社会上引起关注。
举报者反映,在《统计与决策》2005年第9期上发表的论文《一种新的综合评价方法——粗糙集灰色聚类评价》(署名依次是袁智敏、黄庆、汪江洪,黄庆系第二署名作者),涉嫌抄袭钟波等人发表在《重庆大学学报》2002年第7期上的《组合预测中基于粗糙集理论的权值确定方法》。此外,《西南交通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0年6月刊中,黄庆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新世纪管理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考》,涉嫌严重抄袭成思危等人的论文。
2008年12月,西南交通大学接到关于黄庆博士学位论文第四章涉嫌抄袭的匿名举报。
2009年7月15日,西南交通大学内部通报了对黄庆“抄袭门”事件的认定结果,抄袭事实成立。西南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决定,取消黄庆管理学博士学位,撤销黄庆研究生导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