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1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将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工作重点,进一步突出为决策咨询服务的导向,突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促进软科学繁荣发展,为各级各类决策提供参考与支撑。
二、项目分类及说明
2012年度软科学计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选题和申报条件以《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附件1)为依据。
1.重大招标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各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投标,不设限额。
2.重点项目面向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实行限额申报。
3.一般项目分为有经费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实行项目主管部门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9项。
4.申报项目应以为各级各类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导向,注重选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5.为提高项目申报和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多出优秀研究成果,将加强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考核指标。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为提高软科学研究的时效性,项目完成时间不能超过2013年6月30日。
3.不受理以下项目申报:
(1)承担在研或延期未结题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截止本通知发布之日未办理鉴定或结题手续的);
(2)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科技厅其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人员;
(3)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已列入国家和山东省各类科技发展计划或基金资助的。
4.申报重大项目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申请书》;申报一般项目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和《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申报系统内下载)。
5.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人当年及后续三年的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
四、申报组织与方式
1.我校项目主管部门为省教育厅。
2.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厅→网站电子政务大厅→科技计划申报系统→“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成功不再修改后打印申请书。操作规程请认真阅读网上项目申报使用手册。
五、受理日期
1.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19日下午四点前,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书面材料包括:重大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一般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书2份和基本信息表一式4份。
联系人:辛丽轲;联系电话:86080431
附件:1、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2、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