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9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我市社会科学最高奖项,每年评选一次,今年进行第二十六次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3、由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4、申报人须填写《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请一律用A4纸,以便存档;除表格中“作者签名”一栏用钢笔手写外,其它部分一律用电子版填写,否则不予受理),与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著作类成果三份原件,文章类成果必须至少有一份原件)一并上报。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一式三份),标明姓名和单位。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5、其它具体事宜请按照《青岛市第二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6、申报受理时间:2012年3月29日下午五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辛丽轲;联系电话:86080431
附件:
1、《青岛市第二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
科技处
201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