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7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现已开始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青岛市科技奖奖励在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重点奖励有助于提高我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科技成果。申报市科技奖励除应符合《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2012年度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2011年12月31日前评价(鉴定)的科技成果。申报市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如未进行科技成果评价(鉴定),需提供3家以上单位3-5名专家的独立评价意见。
2、申报2012年度市自然科学奖的项目需提交8篇2011年4月30日以前正式发表的论文论著;申报市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应拥有授权发明专利,且技术成熟、整体技术应用一年以上;申报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要求整体技术较大规模应用一年以上,其中市科技进步奖管理科学类项目,在强化政府科学化管理、提高行政决策能力、加强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研究成果,要求其主要研究结论或观点已在相关行政管理中得到应用且成效显著,并提供3家以上党政决策部门的应用证明。
3、2010、2011连续两年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2012年度不得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推荐申报;2009、2010、2011三年中,有两次获得市科技奖项目的前三位候选人,不得申报2012年度市科技奖;已推荐申报2012年度省科技奖的项目,不得申报2012年度市科技奖;候选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每年度限报一项市科技奖。
4、申报市科技奖项目候选人应为对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应有发明专利、论文、论著等知识产权证明支撑;前三位候选人投入该项技术研究工作量一般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市科技奖的候选人;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得作为市科技奖的候选人。
5、为避免申报成果的主要或部分技术内容重复报奖,推荐材料中不得引用已在往年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励(不含社会力量设奖)项目中使用过的专利、论文、论著作为支撑材料,否则取消该成果的参评资格。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市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12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http://qdjlgl.qingdaotse.com下载)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候选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等。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材料
首先,登录青岛市科技奖励网站(http://qdjlgl.qingdaotse.com),点击“软件下载”,下载《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并安装在本地计算机上,按要求认真填写《青岛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利用系统的“导出”功能,导出电子版推荐书(DAT格式文件),保存在本地计算机的文件夹中。其次,扫描主要附件(限30页),产生电子版附件(JPG格式图片文件)。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形成网络推荐材料。
2、附件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所附部分应包括鉴定证书首页、主要完成人情况、专家鉴定意见和鉴定委员会名单等。
申报自然科学奖未鉴定的项目须由三家以上单位的 5 至 7 名同行专家独立填写评价意见。
(2)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3)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4)应用证明(应用规定格式填写,原件)。
(5)其他证明材料:如论文首页扫描件、专著提交首页及版权页扫描件等。
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书3套(含原始件1套,复印件2套,其中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书面推荐材料应与电子版推荐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四、材料报送
1、各申报人员有申报意向后与知识产权与技术推广科联系索要推荐号和校验码。
2、申报系统填写完毕后,请将导出DAT文件发送到:kjccgk@qau.edu.cn
3、各申报人员务必于2011年4月23日前完成网上上传工作,所有纸质材料按要求于4月25日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刁志凯 电话:86080431
科技处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