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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参评青岛市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突出贡献集体的公示

    2025-10-21 10:59:52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青岛市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要求,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程序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校内民主推荐、学校研究确定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为拟推荐对象。现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配合科技处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黄毅
   联系电话:0532-58957249
   联系邮箱:kjccgk@qau.edu.cn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科技处


 

科技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