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2 00:00:00 浏览数:0
各学院、相关单位:
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开始申报,请各学院、相关单位积极准备、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省教育厅规定限额申报,我校分配名额是“科技计划”项目10项、“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3项。自筹经费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合计5项。
2. 理、工、农科类学院限推荐科技计划项目2项。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限推荐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2项,外国语学院推荐3项,体育部2项,合作社学院推荐1项,图书馆推荐1项。其他部门申请人联系相关学院申报。
3. 具有正高级职称和承担过省部级课题项目的教师,原则上不能申报。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在读在职博士。
4. 各学院积极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召开院学术委员会议,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质询、论证和建议。
5. 通过学院推荐的项目,申请人准备5分钟PPT课件汇报。
6. 各学院、教师认真阅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认真学习《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二、申报程序
1.学院(单位)论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交所在学院(单位)。
各学院(单位)召开项目推荐论证会,并邀请相关学科教师参加,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遴选出优秀项目报送科技处。上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和完全一致的电子稿,“科技计划”项目电子稿发送到kjcjhk@qau.edu.cn, “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发送到rwskgl@qau.edu.cn。
2.校内答辩: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校内评审。
三、时间安排
1.学院报送时间:各学院请于2012年2月22日11:00前将推荐项目材料报送科技处。
2.校内答辩时间:2012年2月24日上午9:00
3.校内答辩地点:办公楼1402室。
联系人:辛丽轲(社科)、86080431,王存鹏(科技计划)、86080773。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2.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3.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4.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5.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2012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