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2 00:00:00 浏览数:0
国科党组发〔2015〕1号
2014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科技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科技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2015年是全面落实重大改革任务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谋划“十三五”的承上启下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对科技工作的新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明确2015年工作总体思路
当前,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新突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速度变化、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的新常态,要素的规模驱动力减弱,经济增长将更多依靠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进步,突破发展瓶颈制约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强大的科技支撑。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国际竞争格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为科技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改革发展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2015年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部署,聚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提供有力支撑。
做好2015年科技工作要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一要突出重大需求和问题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加强创新发展的战略谋划和系统布局,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着力解决制约我国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打造创新发展加速度,支撑经济中高速发展和提质增效;二要继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既要加大已出台的改革举措落实力度,又要找准新的改革突破方向和重点,不断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和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和氛围;三要务求实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和市场效益,创造新的增长点,培育新业态,带动新就业;四要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建和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科技创新治理能力。
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做好创新驱动发展的统筹布局
1. 加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体谋划和落实。制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体方案,明确实施思路、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落实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推动出台一批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形成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2. 编制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系统梳理“十二五”科技发展重大成就,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围绕重大战略需求,组织重点领域技术预测及国家关键技术选择,找准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统筹谋划未来5年科技创新发展的总体布局。加强地方、行业部门科技规划的协调衔接,引导科技资源合理优化配置。
3. 凝练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对现有重大科技专项进行聚焦调整,进一步明确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围绕面向203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环境、生物和健康、智能制造等领域,凝练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加强与已有专项布局的衔接和统筹,启动若干项目、工程论证和实施。
4. 加强创新政策法规体系和监督评估体系总体设计。根据创新驱动发展和依法行政要求,系统梳理现有创新政策法规,加强政策法规制定预评估,研究提出政策调整和完善重点,凝练新的政策方向,制定科技立法工作计划,形成多种政策工具有机衔接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统一的评估监管和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全链条的监督评估体系。
三、系统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营造创新生态环境
1. 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突破口,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构建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优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再造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流程。制定符合改革要求的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重点专项试点,加强分类指导。组建部际联席会议、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完善科技计划管理统筹决策和咨询机制。制定专业机构管理制度及遴选办法,结合试点对现有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进行改造,构建专业化的项目管理机制。初步建成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加强对计划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监督评估,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和责任倒查机制。
2. 推进“三评”改革,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继续推进科研评审、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改革,规范“三评”工作的时间、周期和方式等,形成合理的评价机制。推动完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和操作办法,结合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开展分类评价试点工作。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健全公开提名推荐制度,规范评审流程和办法,完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修订《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推动社会力量设奖有序发展。推动研究制定科研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办法,建立与创新业绩和贡献相适应的激励机制。
3. 推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和相关配套措施制定,加快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总结和推广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改革试点政策,做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宣传、落实和配套措施制定工作。修订和完善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全流程管理。推动科研院所和高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健全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制订国家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管理办法,建立科技报告质量控制体系,规范科技报告的使用和服务。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建立统一开放的网络管理平台,制定标准规范和评估激励办法,开展平台服务共享后补助试点,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快发展技术市场,研究制定技术转移服务标准,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机构,以信息化网络连接各区域技术转移平台,推动跨行业、跨区域、跨国技术转移。
4. 健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立政府与企业创新对话机制,让更多的企业参与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指南制定。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高水平研发机构,牵头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产品研发项目,引导其加大基础前沿技术研发的投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试点,完善区域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布局,发展壮大一批“科技小巨人”。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市场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社会化的发展机制,支持联盟编制产业技术路线图,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制定技术标准,构建产业创新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5. 深化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推进现代院所制度建设。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公益类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方案。研究制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价工作办法和指标体系,开展创新绩效评价试点。支持地方围绕区域重大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建设一批产业导向明确、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新型研发机构,探索非营利性运行模式和市场化用人机制,完善税收扶持政策。
四、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培育发现新的增长点
1. 部署若干重大基础和前沿科学任务,抢占未来战略制高点。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聚焦前沿,注重学科发展与学科交叉,鼓励原始创新。需求导向类基础研究更加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强脑科学、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等战略部署,加强干细胞与转化医学、合成生物学、石墨烯与新型电子器件等重点专项创新链设计,加强纳米、蛋白质、发育与生殖、全球气候变化、“深空”、“深海”、“深地”、“深蓝”等重大科学研究前瞻性布局。
2. 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提升重点领域核心竞争力。准确把握技术路线和方向,聚焦重点,协同攻关,着力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研制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建设一批重大示范工程。推动重大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建设、人才队伍培养相结合,提升相关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作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边研发边转化,通过完善市场准入和示范应用等政策措施,加速重大专项成果应用和产业化。
3. 全链条部署重点研发计划,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
以核心技术研发和商业模式创新为抓手,培育新兴产业生长点。加强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信息网络、遥感与导航、生物等领域的部署和研发,实现关键部件技术突破,提高系统集成能力。加大对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发和应用的支持,加快形成新业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开展区域和行业试点示范,培育科技服务业新模式,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
以夯实制造业基础技术能力为重点,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发展。围绕现代制造企业管控、智能车间、高端成套工艺装备、制造基础共性技术、智能机器人、3D打印等内容进行重点部署,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围绕结构、功能、电子、纳米等新材料前沿方向及钢铁、有色、石化、纺织、轻工、建材等行业需求,实施一批重点专项,突破和解决产业发展中瓶颈和技术短板问题。
以提质增效、安全生态为方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重点部署生物育种、农机装备、信息技术等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方式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全链条增值、品牌化专业化发展转型。大力实施粮食丰产、渤海粮仓等科技示范工程,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及其联盟,搭建农业科技金融、农村信息、创新品牌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
以提高生活质量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推动科技创新惠及民生。聚焦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民生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整治、水安全、医疗器械、重大疾病防控、食品安全等一批重点专项。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系统技术解决方案,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以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为载体,发挥科技创业者作用,完善转化推广体系,加快推进民生科技成果应用。
4. 完善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的市场导向实施机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扩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健全完善理事会和受托管理单位工作机制,吸引优秀创业投资管理团队联合成立一批子基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企业共性技术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启动贷款风险补偿支持方式,为科技企业创新创业建立贷款“绿色通道”。开展第二批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面向市场需求,推动产品、组织和服务创新,推进各具特色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服务中心建设。开展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发展专业孵化器和创新型孵化器,探索基于互联网、创客等新型孵化方式,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实施“创业中国行动”,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5. 优化整合基地和人才专项,夯实科技创新基础。深入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制定人才、项目、基地紧密结合的措施。突出以用为本,完善推荐办法、评议程序、支持机制和政策保障,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全面梳理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按照功能定位研究提出合理归并和分类整合方案,优化科研基地布局。围绕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学工程、重大科学方向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支持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建设,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整合共享基础上,加强科研条件资源开发应用和科学考察、计量计准、物种标本、科学数据等科研基础性工作。
6. 加强区域创新分类指导,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制定实施方案和支持措施,推动北京、上海等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科技专项规划,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完善政策机制、强化资源整合,支撑长江经济带创新发展。优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布局,按照“东转西进”设想,加大培育指导力度,坚持高标准依托创新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和区域代表性强的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示范区深化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以升促建,稳步推进省级高新区升级。开展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工程,加快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推动高新区提质增效。研究制定推动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总体方案,选择若干省区市启动试点,推动创新型省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继续推进对口援疆、援藏、援青和科技扶贫工作。
7. 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拓展创新发展国际空间。优化塑造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区域新格局,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制定国际科技合作区域布局总体规划,推动内蒙古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推动新疆同中亚国家、西南省区同东盟南亚国家的科技合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间科技合作,深入开展创新对话和合作,实施以高水平联合研究中心为代表的若干国际科技合作旗舰项目和“科技伙伴计划”,建设对外科技合作示范平台,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开放新机制。积极参与大科学计划和国际科技组织,加大主导开展应对全球性挑战的协同合作。完善与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机制,大力推动两岸四地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重大项目,引导和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鼓励国内产业技术联盟等参与国际技术转移。
五、加强党建和自身能力建设,保持良好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
1. 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活动,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讲话精神落实到忠诚信仰上、严于律己上和勇于担当上,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科技工作。
2. 加强党建工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党建工作放在全部工作的重要位置,融入中心工作、推动中心工作、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杜绝“七个有之”。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开展党课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机制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落实制度治党要求,不断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水平。落实《科技部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建责任制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强化一把手抓党建的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科技系统党建工作指导。
3. 发挥部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科技工作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和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党组领导科技工作制度化建设。健全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务虚会和党组重大问题调研制度,加强科技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战略研究。建立重大任务台账制度,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和责任单位,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
4.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调整完善科技部机构职能设置,加强创新发展与改革的宏观管理,重点做好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监管等工作。加强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扎实推进科技创新立法,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科技管理法治水平。
5.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完善、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干部监督和重大科技决策部署、科研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巡视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6. 加强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机制,推动交流转任和多岗位锻炼,健全、落实日常从严管理和监督制度。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理想信念、道德品德教育和业务学习,提高科技管理能力。围绕复合型机关干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和职业化驻外干部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7.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文化建设。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巡视和跟踪审计整改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讲政治、守纪律,讲大局、肯奉献,讲学习、懂科技,讲团结、善沟通”的良好形象,做“正雅之人”、树“正雅之风”。“倡导君子之交、反对市井庸俗,倡导五湖四海、反对团团伙伙,倡导干事谋发展、反对官油子,倡导在状态、反对慵懒散”,营造风清气正的正气场,人人输出正能量。
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