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种业科技发展纲要(2015-2025年)》的通知

    2015-07-07 00:00:00           浏览数:0

鲁科字〔2015〕77号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提升全省种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现代种业发展,省科技厅制定了《山东省种业科技发展纲要(2015-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6月17日

 

 

山东省种业科技发展纲要

(2015-2025年)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在现代种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提高我省现代种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基础与环境

  种业是农业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战略制高点,种业竞争的核心是科技竞争。山东是农业大省、种业大省,种业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率先实施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并已成为全国种业科技品牌,良种对农业增产的作用显著提高,为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粮食安全保障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全省建成了一大批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培养了1000余名高层次种业科技人才,育成了1200多个自主创新品种(系),获得了400余项以品种创新为核心的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了一批种业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了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新品种培育、良种繁育与示范推广相衔接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为加快全省种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照现代农业发展和种业竞争的现实需求,我省种业科技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种业科技创新宏观规划和推进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种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三是种子品种结构需进一步丰富,高端蔬菜、花卉、畜禽等自主品种市场占有率低;四是种业科技研发投入渠道单一,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尚未建立,投入相对不足;五是种业资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不完善。

  面对种业高技术、高投入、集约化发展的趋势,种业企业规模化、集团化、国际化扩张的现实,需要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在支持种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深化种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保持已有优势,推动种业科技创新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支持全省现代农业发展。

  二、总体思路与原则

  (一)总体思路

  围绕国家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总体部署,加快建设全国种业科技创新强省。强化种质资源创新、育种技术创新和突破性新品种选育,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优质高抗品种,支撑农业持续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自主研发、企业创新和投融资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人才为根本、资本为纽带、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高种业科技发展水平,支撑引领山东农业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立足山东种业科技优势和产业特色,聚焦国家和全省种业发展目标,适应种业科技发展规律,进一步整合种业科技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增加财政投入,完善法规标准,坚持公益性与商业化相结合,协调推进种业科技的全面发展。

  坚持企业为主体。突出企业在种业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引导支持育种人才、技术、资源依法向企业流动,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育繁推一体化的商业化育种技术体系。

  坚持协同创新。强化种业产业链与创新链的有序衔接,全面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积极推进种业科技创新国际化,增强种业国际竞争力。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种业技术创新、品种创新、管理创新和经营创新,全面提高种业研发和应用水平。统筹优势农产品和地方特色农产品种业科技创新,夯实农业全面发展的基础。

  三、发展目标

  经过5至10年努力,全面推进我省种业技术创新升级,实现育种技术分子化、育种手段智能化、育种过程工程化、育种创新全程化,建成全国科技最具创新力、品牌最具影响力、产业最具竞争力的种业科技创新排头兵。

  (一)第一阶段(2015至2020年)

  ——农业新品种培育取得重大突破,有效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在主要农作物、绿色果蔬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在生态林木领域引进培育一批性状优良的新品种(系),在优势畜禽和特色水产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种质基础的优良品种(系)。其中,小麦、玉米、海参等品种选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种业基础研发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领域国内领先。建成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力争处于国家领先水平的达10个以上,引进培养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种业创新人才团队15个以上,建立专业化、工程化的育种技术体系。

  ——种质资源保护技术体系初步建成,育种基础不断增强。在全国率先建成农作物、林木、畜禽、水产等4个种质资源中心,加强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实现有效共享。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种业竞争力大幅度提升。建立高质量种子生产、加工、处理技术体系和质量监控技术体系,显著提高我省种子质量的竞争能力。建成一批现代化育种技术区域创新中心和海外育种研发基地,规模以上种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达到8%以上,企业品种自主创新率达到50%,进入全国种业前50强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科技型种业集团达到10家。

  ——种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积极构建高效的种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种业科技创新提供重要保障。

  (二)第二阶段(2021至2025年)

  ——全面实现我省种业技术创新升级,在全省优势特色领域建成一批国家级育种创新平台,引进培养一批国内领先的优秀创新团队,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建立专业化、工程化、信息化、高通量的育种技术体系,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企紧密结合的种业创新体系,种业创新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领域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种业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种业产业集群,建成全国种业科技创新强省。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创新利用

  1、加强种质资源库建设

  依托省农科院、省林木种质资源中心、省畜牧总站、省海洋生物研究院,建设农作物、林木、畜禽、水产四个省级种质资源保护中心,加大对省内外特有农业种质资源特别是地方特色与珍稀濒危种质资源的保护力度,为现代种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开展国内外优异资源特别是同纬度、同生态地区资源的搜集和引进,实现农业种质资源的安全保存。到2025年,新收集保存农业种质资源5000份以上,引进国外优异种质资源1000份以上。

  2、构建种质资源技术保护体系

  根据全省种质资源分布状况和技术条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种业企业,完善种质资源保护鉴定圃(场)、特有野生资源原生境保护区、种质资源特性鉴定繁育更新基地等建设,搭建集中保存与原生境保护互为补充的高标准、多层次保护体系。到2025年,建设100个种质资源圃(场)、20个重要野生资源保护区、10-15个区域性种质资源繁育和鉴定基地。

  3、加强种质资源鉴定与高效利用

  制定统一的生物资源信息数据标准,加快省级生物种质资源数据库和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农业生物资源遗传多样性、生态适应性和分布规律,研究动植物重要性状的精准鉴定与评价技术方法,构建技术体系,到2025年鉴定筛选优异种质资源300份以上。开展重要性状的基因标记,克隆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50个以上,创造具有较高利用价值的新材料200份以上,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生物资源核心种质,为种业创新提供基础支撑。

  (二)强化种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1、加强生物重要性状遗传机理研究

  支持育种基础理论、遗传机理等科学问题研究,重点突破产量、品质、抗逆、资源高效利用、动物繁殖力等重要性状遗传机理与生物学机制。开展生物功能基因组学和蛋白质组学研究,重点突破规模化、高通量的基因克隆和功能评价理论与技术。

  2、开展重大品种创制和育种关键技术研究

  开发动植物杂种优势利用新途径与新方法,创新分子标记、转基因、超纯克隆系等生物育种关键技术。制定动植物新品种标准化和规模化测试体系,构建区域性新品种选育、筛选、鉴定和评价联合网络。

  3、开展分子虚拟设计育种的新方法和新技术研究

  探索基于生物信息学、大数据及分子设计等理念的育种新技术,建立高通量的基因型和表型鉴定技术系统,突破具有市场价值、特色功能的新型生物反应器技术。

  4、突破生物制(繁)种与种子(苗)质量控制关键技术

  研究作物亲本保纯及繁育、品种特性保持、新型作物不育系与强优势杂交利用、作物机械化制种加工、动物胚胎高效生产及移植配套等关键技术,建立高效、高质量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开展快速DNA指纹检测、信息化质量控制等新技术研究,建立生物良种质量标准化、信息化控制体系。

  (三)培育和创制突破性新品种

  1、主要农作物

  以“高产优质、抗逆广适、专用高效、适宜机械化”为主攻方向,到2025年,重点在小麦、玉米、棉花、花生四大作物领域培育突破性新品种4-6个,其中培育国际先进的小麦、玉米品种各1个,成为产业提档升级的主导品种。

  2、绿色果蔬

  以“优质、专用、高抗、耐贮”为主攻方向,到2025年,重点培育生产性能和主要经济性状超过进口品种的设施蔬菜新品种4-5个,性状优异的果树新品种4-5个。

  3、优势畜禽

  以“生产性能高、品质优、抗病力强、繁殖率高”为主攻方向,到2025年,重点在优质、高产、市场竞争力强的生猪、肉鸡、肉羊、肉牛等领域,培育具有自主种质基础的新品种(系)5个以上。

  4、生态林木

  以“高效生态、优质专用、抗性增强”为主攻方向,到2025年,育成耐旱、耐盐碱、耐瘠薄的生态绿化、优质高档用材林木、生态灌草、高档花卉新品种5个以上。

  5、特色水产

  以“品种调新、产品调优、档次调高”为主攻方向,到2025年,重点培育名优、抗逆、生产性能好的鱼、贝、虾、海参和藻类水产新品种(系)6个以上。

  (四)加快构建种业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

  1、支持现代科技型种业企业发展

  鼓励种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加核心种质资源保有量,选育突破性新品种,开展自主创新。发挥在种业企业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建立以市场和产业为导向的商业化育种体系。

  推动人才、资源、技术等创新要素向优势种子企业集聚,培育一批具备商业化育种能力、育繁推一体化经营、年销售额过亿元的现代科技型种业企业,依靠协同创新延伸产业链条,重点在玉米、小麦、蔬菜、棉花、油料、海珍品、耐盐林木、特色农产品等优势领域,加快培育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种业产业集群,提高种业整体竞争力。

  引导种业企业确立国际化市场战略,走出国门全方位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在国外设立育种研发中心、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基地和营销分支机构,并购国外科技型种业企业和研发机构,联合建立育种研发中心和良繁基地,吸引和培养国际化人才,引进优异种质资源、先进育种和种子加工技术,拓展国产品种海外销售市场,提升国际竞争能力。

  2、增强种业基础科技创新能力

  稳定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充分利用技术、人才和资源优势,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育种理论、技术和育种新材料创制等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开展小麦、花生、林果等公益性较强的常规作物育种。

  积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瞄准世界种业发展前沿水平,按照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优化学科布局,调整学科方向,促进学科融合,培育一批种业优势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以学科建设促进种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综合运用无偿资助、成果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捐赠等方式,提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创新条件和服务能力。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开展技术服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

  3、搭建高水平种业创新平台

  加强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种业企业生物育种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农业种质资源中心、农业分子育种技术平台、农作物种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打造优势种业科技创新高地。

  加强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设大数据种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动财政资金支持的种质资源库、试验数据平台、实验室、大型育种设施设备等公共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加强品种核心试验基地、良种繁育基地、展示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成果孵化、试验示范和辐射带动。

  加强技术成果管理与交易平台建设,建设统一的省级种业科技成果管理数据库,规范科技成果报告制度。建立种业成果登记和托管中心,制定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交易行为,建设区域性或特色农产品种权评估交易平台。

  4、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鼓励种业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产权明晰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优势互补,联合开展种质创新、新品种创制、制种加工技术研发等全产业链育种创新。

  支持种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具有法人资质、混合所有制形式的育种平台。引导种业企业以增资入股、购买服务等方式注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深层次、战略性科企合作。探索建立技术需求导向、项目任务带动、平台资源共享、机制创新推动的高效协同创新机制。

  (五)培养引进高层次种业人才和创新团队

  1、加快新生代种业领军人才培养引进

  依托重大科技项目、重要创新平台和重点创业基地,借助国家“千人计划”、省泰山学者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等人才计划,加大对种业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一流创新团队的稳定支持,形成以领军人才为核心的优势创新团队,构建具有国际视野水平的生物育种人才队伍。落实柔性科技人才政策,面向海内外引进培养一批国内一流的种业领军人才和团队。

  2、加快中青年种业科技人才培养

  坚持项目、平台、人才一体化,通过省自然科学基金、种业科技计划、人才科技专项等渠道,每年遴选并稳定支持30-50名中青年种业科技人才开展创新性研究,鼓励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加大基层青年种业人才继续教育和培训力度,鼓励高等院校毕业生到种业企业创业,为我省种业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和支撑。

  3、加快完善人才激励与流动机制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对创新人才激励政策,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种业骨干科技人员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创新,鼓励科研人员采取股权奖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到企业开展合作研发,并按规定参与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支持种业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定向培养企业种业人才,鼓励企业科技人员兼职教学和参与基础研究,促进种业创新人才双向交流。

  五、保障措施

  (一)大力实施种业科技创新工程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各项扶持政策,组织实施省种业科技创新工程,开展种业全产业链科技创新,打造农业良种工程升级版。

  (二)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加大后补助、成果奖励等激励性资助方式的比例,提高财政经费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省级现代种业发展基金作用,择优支持一批实力强、潜力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密切合作,采取贷款贴息、担保贴费、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向种业创新。支持种业企业吸纳关联经营主体发起设立专项担保基金,增强种业贷款担保能力。

  鼓励骨干种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入股等方式集聚资本,引导现代化种业企业上市融资。

  (三)加速种业科技成果转化

  推进种业科技人员绩效评价改革,将科技人员在种业科技创新方面的实际贡献作为绩效评价的主要标准,引导科研人员将论文写在大地上,实现从单纯追求成果数量向注重创新质量转变,加快种业成果产业化。

  积极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种质资源和技术方法等要素与种业企业进行股份制合作,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种业职务发明成果的转让收益,按不低于50%的比例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

  (四)加强现代种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以农业科技园区、农高区为载体建设种业孵化器,创办、引进专业科技服务机构,为种业企业提供技术孵化、法律咨询、科技融资、信用评价等配套服务,政府通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支持。建设黄三角农高区种业技术试验中心,实行优惠的土地政策,为省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提供技术成果试验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鉴定)网络、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种子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健全完善种业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种业科技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大公共科技资源面向企业开放的力度,应用“创新券”等政策措施,支持种业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通过现代服务业税收优惠、科研经费加计扣除等政策,鼓励企业创办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研发中心,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产业技术战略联盟联合组建新型股权结构的企业化重点实验室,发展新型种业科研机构,激发社会创新活力。

  开展“互联网+种业科技行动”,创新种业研发、转化、营销模式,建立全新的良种推广销售、信息服务网络,以互联网思维打造现代化的智慧种业。

  (五)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科技人员、单位与企业的合法权益。

  完善农业新品种、新种质价值评估系统,支持鼓励从事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科研人员更加注重新品种培育、新种质创制、功能基因挖掘、育种技术创新等,支持及时申请自主知识产权,切实加强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种权评估、种业经纪人才队伍建设,探索种业科技成果托管交易和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