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说明
一、校内相关学院(海洋学院、动科学院、动医学院)
申请人先行联系本学院指定审阅教授,完成签字确认:
1. 海洋学院:李超教授
2. 动科学院:葛伟教授
3. 动医学院:刘拂晓教授
签字完成后,将申请表送至科技处(1411室)办理盖章及编号手续。
二、其他学院
每月1—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集中受理申请表,由科技处统一报送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核签字。
三、重要时间提示
申请表中“编号”栏后的“日期”须早于“使用动物情况”中所填的“计划开始日期”,请务必提前核对,以免影响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