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9 00:00:00 浏览数:0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4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预通知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因《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尚未出版具体申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于2015年3月3日前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5年1月13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 其他
1.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和下载相关文件。
2. 课题负责人要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出现信息严重失实,课题负责人将承担完全责任。所有签字(包括项目参加人)必须是本人,不允许代签。若出现签字代签问题,代签字者要对所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3.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4.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
5. 未尽事宜或有其他问题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飞86080773 kjcjhk@qau.edu.cn
附件: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科技处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