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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进展报告提交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2-12-19 00:00:00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以及结题报告、进展报告提交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附件1,以下简称《通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关于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2012年12月下旬发布《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项目申请人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阅读,要注意2013年申请及资助政策的变化。
  (二)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上旬,具体截止日期待定,请关注校务信息系统通知,请各学院和项目申请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三)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
  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拟申报人需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通告》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3年1月1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
  3.所有项目的负责人及参加人均须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否则会影响项目申报。
  4.有合作单位的请提前联系盖章,且必须是法人单位公章,二级单位章无效。同时注意基本信息页和签字盖章页要前后一致。
  5.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的要求,认真核对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是否符合限项要求。
  二、项目结题
  自2012年开始,应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1.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项目负责人在2月20日前完成相关结题工作。经费决算表须财务处、审计室签章。2月25日将结题材料报科技处。2月28日科技处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条例》规定,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
  三、进展报告提交
  自2012年开始,取消纸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全部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采用新格式,取消经费使用情况表),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并提交须在1月10日前通过ISIS系统上传电子版;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逐项审核确认。
  四、其他事宜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和下载相关文件。
  (二)特别注意项目限项问题。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1项。从2013年开始,上一年(2012年)获得资助后(不包括执行期小于等于12个月的项目),当年(2013年)不得申请同类项目。2014年起,面上项目(含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连续申请2年(2012年和2013年)未获资助,暂停1年(2014年)申请。不涉及其他项目类型。详情查看《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部分。
  (三)申请经费在实事求是基础上要满足课题完成需要。经费申请表的经费不要超过支出项目限制,例如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15%;仪器设备不超过5万元,管理费不超过5%等。如超过必须做特别说明。
  (四)课题负责人要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出现信息严重失实,课题负责人将承担完全责任。所有签字(包括项目参加人)必须是本人,不允许代签。若出现签字代签问题,代签字者要对所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
  (六)务必在各项工作截止日期前完成工作,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责任自负。未尽事宜或有其他问题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飞 贾玉辉 86080773 kjcjhk@qau.edu.cn)
  附件1: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科技处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