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3 00:00:00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山东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发布2012年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科技处于近期已转发的省科技厅《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实施方案》及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积极申报相关项目,申报要求具体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一个企业法人单位、独立核算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的院系,作为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只能选择申请一项采取评审或招标方式组织的省自主创新专项项目。
2.近三年来,同一申报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已经获得省级行政管理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自主创新专项项目。
3.申报单位是项目组织实施主体的责任人,必须拥有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与合作单位任务分工清晰、考核目标明确,能够保证项目按期完成。
4.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科学合理,自筹资金一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自主创新专项支持经费低于申请额度时,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5.自主创新专项评审项目平均每个项目资金支持强度为1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材料务必齐全完整,按要求装订,不得替换、补报;形式审查没有通过的项目不参加评审或评标、申报材料不退回。纸质申报材料,请按封面、项目申报书、附件及规定的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1份。
2.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请于9月4日17:00前送至科技处(办公室141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kjcjhk@qau.edu.cn。
联系电话:86080773
联系人:王存鹏
附件:
1.关于发布2012年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2012年省自主创新专项项目指南”、“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知识产权状况及预期目标一览表”
科技处
201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