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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通知

    2012-11-29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2013年1月1日未满41周岁,且人事关系在驻鲁单位满一年以上(须在2011年12月31日(含)之前正式转入)的全职工作人员,聘期覆盖项目的执行期。其他条件请详见《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第七条、第八条。
  鼓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的科研人员申报,该类人员将直接进入答辩评审。
  二、申报说明
  1、网上申报
  网上受理时间:2012年12月10日9:00至12月24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在受理期间,申情人凭申报账号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下载“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申报书”进行填写,并于12月20日前将完整的纸质申报书一份报送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jcjhk@qau.edu.cn,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凭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书上传成功后,在受理日期间,申请人可通过系统多次修改申报书,并查询申报进度。
  2、不要求附机构查新报告。
  3、申报本类基金项目后,将不得申报本年度的省科技厅其他类项目。
  附: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填报申请书前,请首先认真阅读申请书填报说明。填写各栏目时,请严格按照说明的要求进行填报,否则一律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二、申请书中“近五年”指从2008年开始计算。填报不符合该时间范围内的内容的申请书,将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代表性论文论著”必须是已经正式公开发表的,论文填报顺序按照代表性的重要程度,从最重要的开始,依次填写。可以以附件形式上传近五年发表的全部论文、著作等清单(注明是否通讯作者)。
  四、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为50万元,一般为立项当年划拨30万,其余经费视执行情况第三年划拨。
  五、请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如有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申报三年内省自然科学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的资格。

  联系人:高 飞
  联系电话:86080773
  电子邮箱:kjcjhk@qau.edu.cn
  
                                                            科技处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