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3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2014年省高校科技发展计划资助项目已经下达,我校自然科学类申报10项,获得资助6项。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省高校科技计划项目须签订《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见附件。
二、《合同书》中各项内容,除“省教育厅资助经费预算”表按批准的资助额度(附件1)填写外,其它各项内容(研究目标、内容、技术经济指标、成果形式和水平、自筹经费额度)必须依据报送的《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如实填写,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化,请附说明。
三、请项目负责人在6月6日前将《合同书》一式三份报交科技处(主楼1411),电子版发送到kjcjhk@qau.edu.cn。
科技处
201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