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9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青岛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对我市建设科技发展的引导作用,根据《青岛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建办字〔2007〕10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青岛市建设科技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申报技术领域
智慧城市与互联网+城乡建设顶层规划、关键技术及示范试点项目;海绵城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乡生态环境适用技术;绿色城市与装配式建筑、绿色施工、新型建筑材料技术产品;人文城市与市政公用配套、新型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旧城保护适宜技术;围绕城乡建设重点领域开展的科技创新及标准化+标准规范制(修)订研究等。
二、选项原则
1.研究开发项目要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和开发基础,能在1至2年内完成,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切实可行的推广转化手段;
2.在城乡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实际遇到的亟需解决及前瞻性的技术攻关(包括工法)、标准制定等问题;
3.软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是我市城乡建设领域宏观形势预测、建设领域技术和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等重大问题,能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申请项目必须符合《青岛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建办字〔2007〕10号)中有关项目申报的要求;
5.往年已获得立项但未按期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申请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
6.有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和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优先支持;
7.对申报项目将通过专家评审方式择优支持。
三、项目申报程序、材料、时间要求
根据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安排,本年度项目项目申报分预申报和正式申报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申报人填写《2016年度青岛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预申报表》(见附件)供初审。第二阶段,初审通过的项目填报《青岛市建设事业科技发展项目申报书》(另行下发)。
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5月5日上午11:00之前报送至科技处1411,电子版发至kjcjhk@qau.edu.cn邮箱。
联系人:黄毅 高飞 联系电话:86080773
附件:2016年度青岛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预申报表
科技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