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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08-15 00:00:00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49号)要求,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厅联合制定了《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1、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实施方案
2、2012-2015年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产业领域标志性指标



                     科技处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