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4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近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农业良种工程计划项目的通知》,现就做好2016年省农业良种工程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详见《2016年省农业良种工程计划指南》(附件1)。
二、组织申报与支持方式
(一)基础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公益性育种项目,以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牵头为主,鼓励吸收企业参加,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创新、联合组织申报;商业化育种项目以种业企业牵头为主,鼓励吸收高校、科研单位参与,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创新、联合组织申报;科技精准扶贫类项目不受限制,鼓励与贫困地区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二)对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项目,以无偿支持为主;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商业化育种与技术类项目,以省级计划立项、企业先行投入,财政资金采取后补助支持为主;对已具备转化条件的项目,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将同步予以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山东省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等,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鼓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组织独立申报。
(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牵头单位必须与联合申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工作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归属等。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优先支持获得过重大创新成果和科技奖励、在本行业内有重要影响的中年轻科学家主持种业创新项目;同等条件优先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牵头或参与的种业创新项目。
(四)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重点支持方向;省农业良种工程和重点研发计划等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
(五)鼓励引导科技创新成果优先到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转化应用,助推科技精准扶贫。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等科技人员面向贫困地区开展新品种培育、筛选和先进实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示范,并注明对口帮扶的贫困村和数量。
(六)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经核实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不得参与项目评审并记入信用档案。已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征信规定予以处理。
(七)项目经费预算及支出要符合农业良种工程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和支出结构合理,使用范围合规。原则上批复省拨经费低于申请省拨经费的由申请单位自筹补足,任务书指标不再调整。优先支持种业基金、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及其它社会资金参与投入的项目。
(八)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不参加评审。
(九)项目须按期结题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十)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省属单位、各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辖区内(含财政直管县)单位的组织推荐,并做好项目申报审查工作。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申报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进入省农业良种工程申报模块,按要求在线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线打印纸质申报书,连同相关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后报科技处。
2、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构成。其中,附件包括联合申报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等,并提供附件目录。纸质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并正式出版书籍样式装订。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分别在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kjcjhk@qau.edu.cn。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4月15日-4月20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4月21日,逾期均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主楼1411房间。
(二)联系人:黄毅 高飞 联系电话:86080773
山东省科技厅农村处: 李过 0531-66777255
山东省财政厅农业处: 陈曦 0531-82669780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张严严 18366136485
附件1: 2016年省农业良种工程计划指南
附件2: 2016年省农业良种工程申报书模版
科技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