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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与在研统计、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6-03-03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6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每类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自筹经费项目只限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的老师申报。
  二、申报方式
  2016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是由省教育厅根据各高校科研专项经费规模、学校科研水平以及各高校往年科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确定的申报项目限额。我校科技计划项目限报10项资助经费项目;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限报5项资助经费项目和5项自筹经费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科技计划项目
  1.选题学术思想新颖,符合我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或较大的应用前景。我校申报的项目要紧密结合学校优势学科领域。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岗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重点支持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3.课题组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主要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所在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
  4.项目负责人无主持在研的高校科研项目。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请的项目,提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
  1.项目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近期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风,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与精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55岁以下。
  3.具有学科结构和梯队合理的项目组,科研工作基础扎实。
  4.已列入国家、省有关部门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申报。
  5.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6.承担其他各级各类纵向课题,延期超过一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该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申报的资助经费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0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科技计划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须分别不少于申报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二。
  (二)人文社科项目的自筹经费项目出资证明,由社科处统一出具。
  (三)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原件,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四)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号)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在科研、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优势,特组织高校对我省贫困地区致贫原因、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开展研究,为扶贫工作提供咨询。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扶贫研究,并择优推荐申报。
  (五)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五、申报程序
  (一)我校初评
  1、学院遴选:请各学院召开项目推荐论证会,遴选优秀项目2项于3月11日之前报送申请书(A)的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及汇总表(见附件)到科技处或社科处邮箱。
  由于农学与植物保护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药学院存在不按期结题且延期超过1年的项目,该5个学院只能推荐申报1项。
  其他单位申报人文社科项目限报1项。非文科学院或单位原则上不能申报人文社科项目。
  2、校内评审:科技处、社科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校内评审。社科处将根据评审排名情况,确定资助或自筹项目。
  (二)网上申报
  经学校评审通过的项目,请申请人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11.86.62.60)填写申报。届时,科技处和社科处将给各项目负责人分配用户名和密码。
  各项目负责人通过工作平台,填写《申请书(A)》和《申请书(B)》,同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其中,《申请书(B)》及其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人员姓名、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内容,《申请书(A)》及其附件材料不得匿名。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一般在6万元左右,人文社科项目一般在8千元,请各申报人员以此为依据填报申请金额。
  六、在研项目检查
  省教育厅在受理新申报项目的同时,继续对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和检查。各在研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填写在研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到期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请应结题的科技计划项目基础研究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并附带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并在后面附带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3月15日之前报送到科技处或社科处。科技计划项目应用研究类项目请于近期按照要求组织会议验收或通讯验收。
  八、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科技计划项目:贾玉辉、高飞,86080773,kjcjhk@qau.edu.cn
  社科计划项目:辛丽轲,86080911,skc@qau.edu.cn

  附件:1.2016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在研项目统计汇总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4.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
        5.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
        6.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A)
        7.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B)
        8.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9.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
 
                               

  科技处  社科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