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3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等八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的部署和市科技局等八部门《青岛市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方案》的要求,鼓励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围绕农村产业链创业,加强科技特派员产业链建设,做大做强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青岛市科技局下发通知,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申报科技特派员和市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科技特派员及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申报工作由各区市科技局和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各组织单位推荐1-2个科技特派员创业链;
2、申报科技特派员,请按照《青岛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试点方案》要求,认真填写科技特派员申报登记表(附件1);
3、申报科技特派员创业链,请按照《青岛市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认定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编写青岛市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申报书和市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可行性报告(附件1);
4、申报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可同时申报科技特派员;每个科技特派员创业链须涵盖产业链各个环节,至少拥有5名科技特派员;
5、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同时上报电子版)请于12月17日前报学校科技处,科技处汇总后报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处。青岛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意见,经批准后,认定科技特派员,授予“市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
联系人:贾玉辉
联系电话:86080773
邮箱:jiayuhui@qau.edu.cn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科技特派员 法人科技特派员和市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的通知(青科农社字〔2013〕23号)
附件2:关于认定青岛市首批科技特派员的通知(青科农社字〔2010〕21号)
附件3:关于认定第二批科技特派员和第一批市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的通知(青科农社字〔2011〕29号)
附件4:关于认定第三批科技特派员和第二批市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的通知(青科农社字〔2012〕47号)
科技处
201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