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活动的通知

    2019-09-16 17:02:33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进展和成效,系统总结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取得的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更好提升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水平,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具体绩效评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此次评价我校所涉及的协同创新中心为:山东省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新兽药创制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方式均为现场核查。
  三、请上述协同创新中心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与10月27日前将《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报告》(附件2),附相关证明材料及《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指标及计分表》(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成效汇总表》(附件 4),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
  四、联系 人:刘妍玲    E-mail:kjcjhk@qau.edu.cn
  电话:88030443     房间:主楼1401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活动的通知》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指标及计分表》

  附件4:《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成效汇总表》

 

 

                                       科技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