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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山东省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7-15 00:00:00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农牧渔业丰收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2015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省丰收奖”)设立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以下简称“合作奖”)。
  被推荐项目除符合《山东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省丰收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
  2.涉密项目不得作为省丰收奖推荐项目。
  3.曾经获得省丰收奖奖励的项目不得申报,一经核实,减少下一年度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量,直至取消推荐资格。
  4.项目申报材料应保证内容真实可靠。对项目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评奖资格,相关人员两年内不得申报省丰收奖。
  二、推荐材料及要求
  省丰收奖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材料。通过省丰收奖奖励系统在线填写和上传(http://123.232.0.238:8080/xmsb/Login.aspx)。项目一经推荐上报,内容无法修改。
  2.纸质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后,通过省丰收奖奖励系统下载打印,电子版推荐材料和纸质版推荐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省丰收奖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主要完成人基本信息汇总表与申报书统一装订,同时报送主要完成人基本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有关表格可在省丰收奖奖励系统信息公告-通知公告栏目里下载。
  推荐截止时间: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纸质推荐材料请于2015年7月22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刁志凯
  联系电话:86080431
  电子邮箱:kjccgk@qau.edu.cn
 

                   科技处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