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导航栏

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15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项目》的紧急通知

    2015-09-08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为尽快发挥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详见《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鲁财教[2015]33号)参股子基金的作用,引导投资机构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现就征集2015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备选库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领域
引导基金参股的子基金主要投向各级各类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新产品、新材料等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重点投资于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资源与环境、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节能、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以及轻工、纺织、机械、化工、冶金、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等。
二、项目征集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征集条件
1、项目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单位法人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用记录。  
3、推荐项目要符合国家和我省发展战略,符合安全、环保、节能有关标准、规定,预期效益好。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主要包括股权构成、注册资金、总资产、财务状况、主营业务、知识产权和专利情况等。
2、项目申报书(附件2),主要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研发)规模和内容、所属产业化阶段、技术工艺、建设(研发)条件落实情况、产品技术与市场分析、经济与社会效益、风险分析、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投资期限、预期收益率、已完成投资及构成等。
三、有关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推荐可同时进行),将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项目申报承诺表(附件4)等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jcjhk@qau.edu.cn
2、报送截止时间:电子版9月9日8:30 纸质版9月9日 11:30。
联系人:贾玉辉 高飞 电话:86080773 13791819262

  附件:关于征集2015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的附件

 

                                 科技处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