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7 00:00:00 浏览数:0
根据国家基金委《关于填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填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书相关要求
《计划书》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研究计划执行和检查、验收的依据。各部分填写要求如下:
(一)简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摘要及关键词:各类获资助项目都必须填写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三)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四)资金预算表:
1.以申请书中的经费申请表为基础,以国家基金委项目资助批准通知书中的资助金额为依据。
2.国家基金委下达的经费是直接经费,间接费用及项目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
3.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其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
(五)正文:
1.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二、填报相关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基金委系统,查看并认真阅读计划书填报说明和项目批准通知书,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和通知书的要求填报各项内容。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和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填报经费预算表,并编制经费说明书。
(三)如果项目申报中有合作单位,需要签订项目执行协议书,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以及经费分配。
(四)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9月8日前将计划书网上提交。计划书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将纸质计划书(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签字盖章后送交科技处。
(五)联系方式
高飞 86080773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