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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08-05 11:17:50           浏览数:0

各学院、各位专家:
    近日,教育部科技司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63 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将对我省省属高校改革开放40 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进行推荐。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各专家根据《通知》要求,从重大科学前沿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显著效益成果转化、特殊意义标志事件(人物)等四个方面对科技创新成就进行筛选、提炼和推荐。
二、科技创新成就可从1978 年以来各个不同时期、质量和贡献突出的重大科技创新成就中推荐,且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若涉及多个单位共同参与,推荐单位应为主要参与单位并事先征得相关单位同意和支持。
三、请学院、专家于2018 年8 月15 日之前,将《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简表》(附件1)书面材料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我处将根据各校材料情况,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
    联系人:黄毅、刁志凯,
    联系电话:0532-86080431,86080773  
    邮箱:kjccgk@qau.edu.cn。

附件:1.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简表

      2.《关于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 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63 号)

科技处
201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