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

    2021-06-16 18:10:21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 ,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详见附件。请有关院级单位和科研人员认真按照附件中的通知与文件要求,明确本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的具体的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宣贯和执行工作。请各院级单位于每年的12月20日前向科技处1401提交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jhk@qau.edu.cn。

联系人:孙晓东 贾玉辉 58957773

 

科技处

2021年6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