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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技与社科统计年报的通知

    2016-12-27 14:42:2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技与社科统计年报的通知》,我校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正式开始。统计年报工作是每年由教育部布置,由教育厅组织各校填报,统计数据不仅客观反映学校的科研发展状况,还将作为学校科研奖励、科研工作量核算的重要依据。希望各单位、部门及成果完成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报,确保统计工作按时、顺利、准确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科研项目、科技活动机构、教学与科研人员、知识产权等。

  二、填报要求

  1.请务必严格按照示例格式和备注要求填写,不要随意改动表格内容,各项信息不得空缺。

  2.为防止数据错报、漏报,恕不接受个人上报,请各学院、各部门汇总后报科技处,由科技处审核后录入教育部年报系统。

  3.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将本年度发表的著作、论文报送科技处。著作需要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封底和版权页,文科需要著作原件;论文不要复印件。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17年1月8日之前发送电子统计表至邮箱。 

  科技统计联系人:王洪娴 电话:86080147 邮箱:kjcxxk@qau.edu.cn

  社科统计联系人:辛丽轲 电话:86080911  邮箱:skc@qau.edu.cn

  同时将纸质版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科技处(主楼1409房间)。 

                                                                 

  附件:科技统计表格

  附件:社科统计表格

 

科技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