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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校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2018-11-09 08:41:41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青岛农业大学发展战略规划(2016-2020年)》,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在学科引领、人才集聚方面的优势,提升源头创新供给能力,依据《青岛农业大学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修订)》,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校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范围

  校级科技创新平台包括校级研究中心、研究所、研究院等,面向全校公开申报。

  二、申报条件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申报校级科技创新平台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形成明显的学术特色和优势,具有3个以上面向学科前沿领域或产业发展的研究方向;
 
  2、每个研究方向要有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每个方向原则上不少于3名研究人员;
 
  3、每个研究方向要有必备的科研场所、实验设备、科研项目等硬件条件支撑。
 
  4、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年龄不超过55周岁。
  
  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须填写《青岛农业大学科技创新平台申报书》,见附件1。

  2、已经属于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不再参与申报。

  3、每个学院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

  4、所在学院要对提出申报的科技创新平台进行规划论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四、报送要求

  各相关学院请与11月30日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书一式3份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同时报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妍玲(自然类) 辛丽轲(人文类)

  电话:88030443   86080773   

  E.mail: kjcjdk@qau.edu.cn  skc@qau.edu.cn
 

  附件1   青岛农业大学科技创新平台申报书

  附件2   青岛农业大学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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