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文科学院开展学术交流和聘请专家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报告的通知

    2020-12-08 17:37:05           浏览数:0

各文科单位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青农大校字〔2017〕156号)文件精神,其中第五章对研究平台建设资助种类、资助标准及资助的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根据文件要求,每年12月份对第五章相关内容执行情况进行报送,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时间范围

  2017年10月份至今。

  2.填写内容要求

  只填写该专项经费所资助教师开展学术交流、聘请专家学术报告情况。

  请各单位对2017年10月份以来的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准确填写年度报告。

  联系人:曹银娣,联系电话:58957431

 

  附件:青岛农业大学文科科研平台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科技处

2020年12月8日


青岛农业大学文科科研平台建设情况年度报告.docx


青岛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