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1-07-31 08: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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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科研平台:
为加强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管理,推进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青岛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0年之前(含2020年)获批的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已被认定为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不参与此次评价。
二、有关要求
(一)各工程研究中心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要求,编制年度运行评价材料,包括运行报告、运行情况表、真实性承诺等。
(二)评价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详情见附件8.工作推进日程表。
(三)本次评价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学校将组织工程研究中心于2021年8月30日-9月3日期间登录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在线填报平台(http://cxqd.qingdao.gov.cn:8086/projectcenter/),在线填报评价数据并上传《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报告》及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学校将在线上平台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初审,并提报市发改委。
(四)各科研平台应于2021年9月2日前将申请评价文件(含参与评价的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报送到科技处。
(五)市发改委将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择优推荐申报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重要依据,对不按时提交评价材料、评价结果低于60分或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低于65分的将根据管理办法撤销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资格。
联系人:曹银娣 58957431 15153238698
附件:1.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2.纳入评价的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名单
3.参与评价的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
4.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报告编写提纲
5.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表
6.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分表
7.真实性承诺(样式)
8.工作推进日程表
9.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科技处
2021年7月31日
附件1.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docx
附件2:纳入评价的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名单.xlsx
附件3.参与评价的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4.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报告编写提纲.docx
附件5.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表.docx
附件6: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分表.xls
附件7.真实性承诺(样式).docx
附件8.工作推进日程表.docx
附件9.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