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1-07-31 08:29:08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各科研平台
为加强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管理,推进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青岛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0年之前(含2020年)获批的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已被认定为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不参与此次评价。

二、有关要求

(一)各工程研究中心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要求,编制年度运行评价材料,包括运行报告、运行情况表、真实性承诺等

(二)评价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详情见附件8.工作推进日程表

(三)本次评价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学校将组织工程研究中心于2021年8月30日-9月3日期间登录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在线填报平台(http://cxqd.qingdao.gov.cn:8086/projectcenter/),在线填报评价数据并上传《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报告》及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学校将在线上平台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初审,并提报市发改委。

(四)各科研平台2021年9月2日前将申请评价文件(含参与评价的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报送到科技处

(五)市发改委将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择优推荐申报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重要依据,对不按时提交评价材料、评价结果低于60分或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低于65分的将根据管理办法撤销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资格。

联系人:曹银娣   58957431   15153238698

附件:1.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2.纳入评价的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名单

3.参与评价的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

4.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报告编写提纲

5.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表

6.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分表

7.真实性承诺(样式)

8.工作推进日程表

9.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科技处    

     2021年7月31日


附件1.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docx


附件2:纳入评价的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名单.xlsx


附件3.参与评价的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4.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报告编写提纲.docx


附件5.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表.docx


附件6: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分表.xls


附件7.真实性承诺(样式).docx


附件8.工作推进日程表.docx


附件9.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