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7 17:23:27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拟授奖项目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服务我市成果参评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现就开展相关项目成果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登记范围
未进行成果登记的2019年青岛市科学技术奖拟授奖项目及拟参评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
二、登记流程和要求
1.登陆国家科技成果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安装、运行,按照登记表填报要求如实填报该表。
2.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成果概况、立项情况要求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有漏填项;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要求如实填写,如确实没有可不填写;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评价证书内容要求填写详细完整。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
3.填写完毕后,通过软件“数据导出”中将文件导出(导出文件名默认为cgsbqy.zip,切勿修改文件名)。同时还须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一份,(1)各类政府计划项目:项目验收或结题证书;(2)自选项目(计划外):鉴定、结题、验收或评价报告。
4.学校将严格咱找国家科技成果等级系统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进行公示。请各奖励项目负责人于11月15日前完成系统登记,学校审核后,将导出文件发送到邮箱kjccgk@qau.edu.cn,邮件命名为“成果登记文件-教师姓名”。邮件中请填好项目清单、联系人及电话。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已在青岛市做过成果登记的项目,成果登记号可以继续使用,不用重新登记。
2.不在本次重点登记范围内的成果,随时受理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银娣 邮箱:kjccgk@qau.edu.cn
联系电话:58957431
科技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