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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

    2021-02-10 11:02:44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也可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sdjky.net/)下载。

一.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请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项目类别《投标书》(附件3)、《申请书》(附件4)和匿名活页(附件5)以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7发送至kjcjhk@qau.edu.cn(邮件主题为:全规办+申报人名称)。

2)纸质材料。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匿名活页各报送4份;申报材料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1份。

、注意事项

1)严禁同年度同时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严禁有未结项的在研课题重复申报;(3)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5年者申报。后续如有发现此类情况,将对课题申报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4)课题主持人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联系人:孙晓东 14763905727

 

 

科技处

20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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