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5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

    2014-09-30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专家:
  为做好2015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的主导品种应是已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并获得品种审定证书的品种。推荐的主推技术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取得国家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程或发明专利等;列入国家或省财政相关项目支持,已获得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且原则上整体技术应用达到两年以上。(见附件)。
  2、2014年农业部或我省已推介发布的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本次不再推荐。
  3.各专家要高度重视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荐工作,切实把先进、适用,并在生产中亟待推广的技术遴选推荐上来。
  请于10月13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刁志凯
  联系电话:86080431
  E-mail:kjccgk@qau.edu.cn
  附件: 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荐材料撰写格式
 
                               科技处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