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3 00:00:00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提升中心发展水平,根据《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15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和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和绩效评估范围
1、年度报告:2014年、2015年升级或新建的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请有关中心总结开展示范建设以来的建设、运行情况,并填报《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5年度报告书》(附件1)。
2、绩效评估:2012年以前批准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中2014年、2015年升级为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同时建设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不在此次评估范围。请有关中心对近三年(2013-2015)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填报《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书》(附件2)。
二、有关要求
1、各中心根据要求如实、全面、准确提报有关材料。对在绩效评估报告书和年度报告书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将把相关中心及其依托建设单位纳入科技诚信黑名单。
2、省科技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依据绩效评估报告书对参加绩效评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取消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材料报送要求:请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纸质报告书(一式四份)和绩效评估打分表(一式一份,附件3)于2015年12月10日前报送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未按期报送绩效评估报告或年度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2、联系人:刘妍玲 电话:88030443 邮箱:kjcjdk@qau.edu.cn
附件:
1、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5年度报告书
2、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书
3、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打分标准
科技处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