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1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的通知》和省教育厅下达的《关于省属高校申报2014年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现把申报2014年省科技发展计划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有省科技发展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2、申报者填写“创建申报者模板”(附件1),发送到kjcjhk@qau.edu.cn,由科技处创建用户。申报过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博士基金的申请人可以继续沿用当时的申报账号和密码登录申报。
3、山东省科学技术厅(http://www.sdstc.gov.cn)电子政务大厅,点击“科技计划申报系统”,右上角“登录”,用创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认真阅读系统“在线帮助”中的《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以及《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在系统中填写申报。
4、2014年省科技发展计划采取不限额申报方式,要求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水平,省教育厅将把各高校申报项目的立项率作为确定下一年度学校申报限额的依据。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6、就同一内容项目连续申报两年且未立项的项目主要承担人暂停一年申报资格。
7、申报前不用再对项目进行查新,省科技厅受理项目后,将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统一查新。
8、请于4月8日11:00之前完成网上提交,我校汇总后报教育厅。申报者可先下载往年申报书模板(附件2),根据项目指南填写准备。
9、填写申报书注意事项
(1)项目类别、技术领域等相关信息的编号必须准确填写。
(2)申报书中项目基本信息表,要求高等院校以院(系)为单位填报,单位名称应为“青岛农业大学××××学院”,单位负责人应为学院院长,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
(3)封面主管部门是指“山东省教育厅”。
联系人:高飞 联系电话:86080773
附件1:创建申报者模板
附件2: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申报书。
科技处
201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