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9 17:05:15 浏览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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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请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900号),部署开展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
拟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于2017年12月1日前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二、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核心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中心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中心拥有的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任务。
四、拟申报单位需围绕本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立长久、紧密合作共建机制。
五、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只能申报1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请按照国家文件精神,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承担单位可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于8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科技处。
联系人:刘妍玲 电话:88030443
附件3: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