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2 00:00:00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科金计函〔2013〕125号)通知要求。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8月21日-9月11日16点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尽快登陆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提交至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以下简称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电子版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后开始双面打印计划书纸质版。
2. 9月18日16点前,依托单位对项目负责人根据科学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的计划书电子版及时进行审核,再次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3. 9月20日16点前,各项目负责人须将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的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应保证与电子版一致),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科(主楼1411房间)。
4. 2013年度未批准的基金项目请负责人及时登录ISIS系统查看项目反馈意见,总结经验,整改完善申报书,以利于明年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
联 系 人:高飞 贾玉辉
联系电话:86080773
科技处
2013年8月22日